市外迁入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将更加方便了!记者昨日获悉,厦门公安按照“能简则简、能快则快”的要求,决定将户籍业务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区公安分局,进一步简化户籍办理流程,不断提升公安机关公共服务效能。
7月1日起,厦门公安将取消市行政服务中心户籍业务办理窗口,将原来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的市外迁入人员申办的驻厦办事机构人员落户、调动人员入户、夫妻投靠落户、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等18项户籍业务(含之前已在岛外公安分局实施的部分业务)全部下放至各区。
届时,需办理相关户籍业务的市外迁入人员,只需到业务所属区的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办证大厅)申办即可(翔安区设在翔安公安分局办证大厅)。
(记者 林利萍 通讯员 厦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