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国家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在教育部官网上对2018年拟批准设置的40所高等学校予以公示。其中,福建拟新设2所本科学校,拟将1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40所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高等学校获得通过,为此,国家教育部官网今日将有关高等学校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至6月13日。
教育部拟批准设置的高校名单如下:
(记者 郑丽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