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晋江成立泉州首个社区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工作室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8-05-31 08:04
  

  晋江新闻网5月31日讯 29日,泉州市首个社区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工作室落户晋江梅岭街道梅青社区。该工作室由晋江检察院与梅岭街道办事处联合设立,旨在更好地促进失足青少年回归家庭与社会。

  这个名为“天使之翼”的检察工作室位于梅青社区居委会,以心理工作功能为主要特色。记者在现场看到,工作室里设有心理测评放松区、心理疏导区、谈话区、沙盘区等功能分区,还购置了法治书籍、解压玩具等,检察官、社区司法工作人员、专职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执业律师等专业人士入驻工作室。

  “与社区结合的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工作室,这在泉州是第一家。”晋江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负责人钟岚说,晋江检察院在对失足未成年人进行帮扶的过程中发现,心理工作的加入能有效提升帮教效果,于是在梅岭街道开展试点,由检察院提供专业力量、社区提供社会资源,将现有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成果与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结合,从而实现特殊预防扩大到一般预防,充分发挥社会化的帮扶网络的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记者了解到,该工作室的主要职责是提供未成年人法律咨询服务、心理辅导,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及法律援助等工作,主要面向晋江检察院转接的全市涉罪未成年人,同时还针对梅岭街道一般未成年人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服务。

  (记者_黄伟强)

标签:未成年人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