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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警方调整举报黑恶势力奖励标准 最高可达10万元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8-05-10 08:32
  

  晋江新闻网5月10日讯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发动和鼓励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晋江调整《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提高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金额。据悉,调整后奖金翻倍,最高可达10万元。

  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对群众举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由案件的主办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30000元至100000元。

  (二)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20000元至60000元。

  (三)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团伙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至20000元。

  (四)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常见罪名移送起诉的,视情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10000元。

  (五)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至20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4000元至10000元;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至4000元。已按上述1至4项标准进行奖励的,不再按本项标准奖励。

  举报线索范围包括: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及业主的“沙霸”“搬霸”类黑恶势力;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等19种行为。

  举报受理电话:110或12345或0595-82288110。

  举报电子邮箱:jinjiangsaohei#163.com(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

  来信或来人举报地址:晋江市和平中路1号公安局刑侦大队“扫黑办”。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庄凌龙)

标签:黑恶势力|举报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欧阳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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