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每年500万扶持十类基层宣传文化项目
晋江新闻网5月7日讯 近日,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晋江市基层宣传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规定》的通知。通知明确,晋江市财政每年度500万元的基层宣传文化专项资金(含“三下乡”专项资金),将对十类基层宣传文化项目进行补助。
这十类基层宣传文化项目如下:图书馆镇级分馆建设;村级综合公共文化服务示范中心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社会、街道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企业文化展示中心建设;社科普及基地建设;全民阅读点建设;基层宣传文化“155”计划项目;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传统戏曲进校园活动等。
可申报专项资金扶持的对象为三个类别: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村、社区及所辖有关单位由镇、街道统一申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主管部门;企业。
记者了解到,晋江市委宣传部负责受理该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据相关人士介绍:5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的设立,目的是要建立健全基层宣传文化建设财政保障机制;而此次文件的制定,则在于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高效运转,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如对村级综合公共文化服务示范中心建设,符合要求的每年可给予5万元经费补助。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社区、街道建设项目经费达1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0%的经费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纳入市级项目的,一次性给予80%的经费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为将全民阅读推向基层,专项资金还进一步扶持图书馆镇级分馆建设,图书馆镇级分馆年借阅量达2万人次的,每年给予5万元经费补助;达3万人次的,给予10万元经费补助。同时支持全民阅读点建设,纳入市级管理的全民阅读点,阅读空间面积在100平方米、藏书量在1万册及以下的,每年给予1万元经费补助;面积在100平方米、藏书量在1万册以上的,每年给予2万元经费补助。
专项资金每年还将安排100万元,用于开展市级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以及支持下乡所在地镇级、村级文化建设。
对于企业设立文化展示中心,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企业品牌精神、价值理念等内容的,也可一次性给予2万元经费补助。
(记者_董瑞婷 通讯员_陈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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