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推动实施“中国制造2025”成效明显 泉州获国务院表扬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8-05-06 13:56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报,对2017年落实24项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并相应采取24项奖励支持措施。

  福建省在优化营商环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实施“中国制造2025”、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等7个方面工作受到通报表扬。其中,泉州市推动实施“中国制造2025”、促进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受到激励。

  国务院激励

  新型工业化布局获优先支持

  这是自去年建立督查激励长效机制以来,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的第二次督查激励工作。而此次督查激励的地方名单共有24组,典型性和示范性较强,充分体现了鼓励主动作为、真抓实干的鲜明导向。据介绍,督查激励的名单是有关部门按照注重实绩、优中选优、公正透明的原则,在综合评价2017年重点工作成效以及结合国务院大督查、专项督查、部门日常督查情况基础上形成的。

  其中在第14组中,泉州市与其他13个城市在推动实施“中国制造2025”、促进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上成效明显,一同受到激励。今年,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实施,对泉州市辖区在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布局、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等试点示范方面予以优先支持。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组织兑现各项激励措施,指导地方用足用好激励政策红利,把督查激励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际成效。

  制造到智造

  四成以上规上工业企业参与

  记者从市经信委了解到,获批“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以来,泉州市将其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去年全市累计完成工业增加值3926.19亿元,比增7.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328.10亿元,比增8.3%,高出全年目标0.3个百分点,增速居全省第2位,企业技改投资1052.2亿元,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172.2亿元。

  去年,泉州市出台《泉州市创建“中国制造2025”城市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等专项政策,明确泉州市创建工作围绕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和质量品牌三大方向和具体目标。

  目前,全市已有2000多家规上企业参与“数控一代”、智能化改造,占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数超40%,使规上企业装备数控化率提升10%以上,减少劳动用工约30%。全市建成82个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11项产品被确定为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引进中科院、华中科大、哈工大、南京大学等来泉设立新型研究机构,集聚高层次人才超1000名,已开展合作项目上千个。

  在发展服务型制造上,泉州市通过抓典型促示范,目前全市已培育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3个、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5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6家、市级工业设计中心33家、3A级及以上国家物流企业87家。

  在质量品牌建设方面,泉州市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抓手,出台和完善一系列扶持政策。目前全市拥有国际标准11项、国家标准282项、行业标准300项;中国驰名商标154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7个,位居全国地级市前列;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上榜企业达45家,占全省上榜总数2/3。

  创建再发力

  今年实施“个十百千万”工作

  去年,泉州市出台《泉州市推进“百千5311”工作方案》,即推广应用数字化生产线100条,在泉州生产、销售国产工业机器人达到1000台,推广应用国产数控系统5000台/套,打造智能制造示范生产线3条,培养一批智能制造技术人才,培育一家新型研发机构。目前,“百千5311”目标已顺利完成。

  今年,泉州市计划实施“个十百千万”工作,即创建国家示范区,在装备制造业中实施十个以上科技重大专项和首台套,推广应用数字化生产线一百条,推广智能装备和工业机器人一千台(套)以上,培训一万名智能制造技术人才。其中,泉州市将做好申报工作,加快落实项目、制定政策、实施各类专项,强化顶层设计和部门协同,争创“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

(记者王树帆)

标签:制造业 | 数控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旖旎陈旖旎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