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顺走”财物价值400元 男子被警方拘留15日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8-05-04 09:29
  

  晋江新闻网5月4日讯 昨日,现住晋江英林镇东埔村霸某城服装厂的周某因为贪小便宜,“顺走”一价值400元的拖拉机电瓶,被晋江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

  5月2日晚7时许,现住晋江英林镇玉坂村的洪某将拖拉机停放在玉坂村宫口附近一道路边,距离宫口处约六七十米;停放后,洪某便回屋休息了。昨日上午7时许,洪某要上班才时拖拉机的电瓶被盗,于是就报警了。

  接警后,英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至现场,同步调取监控,仔细排查,锁定涉案嫌疑人周某,对其嫌疑人身份进行进一步核实研判。经初步调查,涉嫌盗窃嫌疑人周某有前科: 2012年7月因盗窃被晋江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15日;2014年11月因盗窃罪被晋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8年3月因盗窃被晋江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5日。

  昨日上午,晋江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反馈协查信息,涉案嫌疑人周某已被警方锁定。于是,英林派出所立即组织镇、村两级巡逻队员进行搜索,并于中午12时15分将盗窃嫌疑人周某抓获,扭送至英林派出所。

  据周某交代,2日晚11时许,他下班路过英林镇玉坂村宫口时,刚好看见路边停放一辆蓝色的拖拉机,拖拉机上放置着电瓶,遂产生盗窃贪念,偷电瓶变卖还钱给其老乡谭某。经审讯,周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根据相关法律,周某已构成盗窃罪,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

  (通讯员_洪小蓉 林招伟 记者_王昆火)

标签:财物|盗窃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