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社会民生 >>正文

以案释法:车行变相收取贷款手续费 消费者退回定金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8-03-29 10:31
  

  晋江新闻网3月29日讯 去年,晋江市民消费投诉五大热点中,交通工具类的排行第二,消费者投诉较多的涉及订金、定金纠纷、不按约定交车、质量问题、按揭贷款等方面。

  2017年12月就有一个典型案件,消费者郑先生在晋江世纪大道润通本田4S店,支付5000元定金购买一部车,谈好落地价15.1万元、2018年1月份中旬可以提车。当郑先生要办理车贷时,车行又称需再交4000元,并要求消费者通过车行金融办理车贷。消费者不同意,最后经沟通,车行表示同意退定金,承诺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

  郑先生无奈之下,向12315进行投诉,经梅岭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介入调解后,车行才将定金5000元退给郑先生。

  消费提醒

  有购车打算的消费者,在消费中,要注意“定金”“订金”“押金”是有所区别的。一般“订金”不具有担保性质,视为预付款,可以退还;而“定金”具有担保效力,如果是给付方违约,将不能收回定金,如果是接受定金方违约,则接受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消费者也需切记将发票、合同等相关凭证保存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通讯员_闫蕊 记者_董瑞婷)

标签:贷款|以案说法|消费投诉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