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18年3月下旬开始,开展十二届市委第五轮第一批巡察,被巡察单位为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市水利局、惠安县螺城镇、永春县蓬壶镇、德化县龙浔镇,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日前,6个巡察组已进驻被巡察单位。
(记者 许雅玲 通讯员 黄成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