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街镇动向 >>正文

晋江市梅岭街道举行第一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并成立归国华侨联合会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8-03-17 10:25
  

  晋江市梅岭街道第一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暨梅岭街道归国华侨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3月16日上午隆重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梅岭侨联第一届委员会,并举行就职典礼。

  中国侨联副主席、福建省侨联名誉主席王亚君,福建省侨联副主席林俊德,泉州市侨联主席陈晓玉,泉州市原外侨办主任李卫平,晋江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晋江市海联会会长黄文福,晋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淑语,梅岭街道党工委书记洪长江,晋江市委统战部副部长、统战系统党委书记陈金尚,晋江市侨台外事局局长陈建军,晋江市侨联主席庄晓芳,晋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连侨,以及梅岭街道归侨侨眷代表、海内外梅岭籍和在梅岭就业创业的菁英贤达出席本次大会。会议由梅岭街道办事处主任洪志强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梅岭街道第一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荐并选举产生了梅岭侨联第一届委员会,同时通过聘请梅岭侨联荣誉主席、名誉主席等职务名单。

  其中,许荣宣当选为梅岭街道侨联主席,庄灿煌当选为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庄文华、庄志华、庄烜炜、陈维进、曾成志等当选为副主席,苏千墅、庄炳生等12人当选荣誉主席,庄文议、庄永安、蔡图晋、王志福、庄长江、王国泰、吴建成等64人当选名誉主席。

  晋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连侨宣读了梅岭街道归国华侨联合会成立批复文件。随后,现场进行了委员会授牌、授印、颁发证书聘书仪式及梅岭街道“侨胞之家”建设发起人捐赠仪式。

  福建省侨联副主席林俊德为梅岭侨联第一届委员会主席许荣宣先生授牌、授印

  中国侨联副主席、福建省侨联名誉主席王亚君为梅岭街道荣誉主席颁发聘书

  泉州市侨联主席陈晓玉为梅岭侨联名誉主席颁发聘书

  晋江市侨联主席庄晓芳为梅岭街道侨联正、副主席颁发证书

  梅岭街道侨联主席许荣宣接受梅岭街道“侨胞之家”建设发起人捐赠

  梅岭街道党工委书记洪长江向“侨胞之家”建设发起人授鸣谢牌

  新当选的梅岭街道侨联第一届委员会主席许荣宣先生表示十分感谢各级领导、各位代表的信任,今后要团结凝聚海外侨胞、归侨侨眷热爱家乡,为梅岭建设集聚起侨界强大的磅礴力量。要讲好梅岭故事、传播梅岭声音,为梅岭拓展与海外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穿针引线、搭桥铺路,让更多海外朋友了解梅岭、喜欢梅岭、支持梅岭。

  梅岭街道党工委书记洪长江对街道侨联今后的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坚定政治引领,努力画好“同心圆”。二要履行服务职能,努力建好“侨胞之家”。三要广泛汇集侨智,努力讲好“梅岭故事”。他表示,梅岭地处城市核心区,加快新一轮发展,需要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更需要海内外梅岭人的共同奋斗。梅岭侨联,肩负着神圣而光荣的使命和职责。在上级市委、市政府和侨联组织的亲切关怀以及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下,梅岭侨联一定能够继承光荣传统,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街道“品质生态智慧城,商贸服务核心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晋江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晋江市海联会会长黄文福先生对大会的成功召开以及新当选的首届侨联领导班子表示了祝贺,他希望梅岭侨联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在第一届委员会的带领下,以真情实感凝聚侨心、以创新手段汇集侨智、以务实举措发挥侨力,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彰显新作为;希望梅岭侨联发挥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智力、人脉、资金优势,努力开创“让海外侨胞受益、让地方发展受益”的双赢局面;希望梅岭侨联全面落实侨务政策,关心归侨侨眷的实际困难,致力打造归侨侨眷的“温馨家园”。

  泉州市侨联主席陈晓玉女士充分肯定了梅岭街道党政班子对侨联工作的大力支持,她希望新成立的梅岭侨联在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广泛团结归侨侨眷,联络海外侨胞,充分发挥侨界优势,在加快当地各项事业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并做出了指示:一要围绕中心,始终保持侨联工作正确方向。二要践行宗旨,密切联系服务侨界群众。三要勇于创新,充分绽放侨联工作活力。四要注重学习,着力加强侨联自身建设。

  此外,香港知名乡贤代表、梅岭街道侨联荣誉主席庄荣洲,菲律宾知名乡贤代表、梅岭街道侨联荣誉主席庄炳生,马拉西亚优秀青年侨胞代表、梅岭街道侨联名誉主席李丽金也先后上台致辞,表示将全力配合梅岭街道侨联工作的开展,同心协力为家乡的建设出力。

标签:梅岭|侨联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