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宪法,习近平这10句话发人深省
【编前语】对于宪法,你了解多少?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宪法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其中,有许多经典话语言简意赅、切中肯綮,令人振聋发聩。新华社《学习进行时》为您独家梳理,一起来学习这些箴言隽语。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2017年12月15日,习近平在中南海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时指出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2018年2月24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3.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
4.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
——2014年,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
5.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
6.我们党首先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把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
——2018年2月24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7.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
8.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2014年9月5日,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时强调
9.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
10.我国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必须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
——2018年2月24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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