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 最新报道 >>正文

晋江警方发布奖励标准及举报方式 举报“村霸”有重奖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8-03-10 10:12
  

  晋江新闻网3月10日讯 昨日,晋江市公安局发布《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通告》,深入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按照晋江警方《通告》,举报线索范围包括: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等19种行为,应为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线索。

  对群众举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由案件的主办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一)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5000元至50000元。

  (二)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至30000元。

  (三)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团伙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至10000元。

  (四)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常见罪名移送起诉的,视情奖励人民币500元至5000元。

  (五)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至10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至5000元;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已按上述1至4项标准进行奖励的,不再按本项标准奖励。

  群众可来电、来信或直接来人向公安机关举报线索,公安机关查实后将依照规定支付奖励金,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时,一般应以实名方式举报,也可采用匿名方式举报。

  举报受理电话:110或12345或0595-82288110。

  举报电子邮箱:

  jinjiangsaohei#163.com(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

  来信或来人举报地址:晋江市和平中路1号公安局刑侦大队“扫黑办”。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庄凌龙)

标签:扫黑除恶|村霸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