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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警方发布奖励标准及举报方式 举报“村霸”有重奖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8-03-10 10:12
  

  晋江新闻网3月10日讯 昨日,晋江市公安局发布《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通告》,深入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按照晋江警方《通告》,举报线索范围包括: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等19种行为,应为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线索。

  对群众举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由案件的主办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一)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5000元至50000元。

  (二)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至30000元。

  (三)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团伙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至10000元。

  (四)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常见罪名移送起诉的,视情奖励人民币500元至5000元。

  (五)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至10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至5000元;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已按上述1至4项标准进行奖励的,不再按本项标准奖励。

  群众可来电、来信或直接来人向公安机关举报线索,公安机关查实后将依照规定支付奖励金,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时,一般应以实名方式举报,也可采用匿名方式举报。

  举报受理电话:110或12345或0595-82288110。

  举报电子邮箱:

  jinjiangsaohei#163.com(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

  来信或来人举报地址:晋江市和平中路1号公安局刑侦大队“扫黑办”。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庄凌龙)

标签:扫黑除恶|村霸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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