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分新规”引误读 市民无须扎堆处理
“销分新规”引误读市民无须扎堆处理
交警:新规只是增加网上自助处理非本人交通违法新渠道 窗口处理方式未变
“3月1日起,实行驾照销分新规。”近日,网络上一则信息引起广大市民的关注。由于对新规的误读,不少市民在最近几天扎堆前往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昨日,记者从泉州市交警支队获悉,新规只是增加了网上自助处理非本人交通违法的新渠道,而窗口对于处理的交通违法政策与之前没有任何变化,市民不要扎堆前往处理。
昨日上午,在市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市民正在处理交通违法
昨日上午,在市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不少市民在处理大厅内排队等候处理交通违法。记者了解到,现场前来处理交通违法的市民,大多受网上“销分新规”的影响。“听说,3月1日后,还要各种绑定才能处理,我就赶紧过来。”市民张女士告诉记者。直至中午12点,仍有一些取到号的市民没处理完,窗口的工作人员也加班帮他们处理。而另一边,已经有不少市民过来,排队取下午处理交通违法的号了。
据市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两天,前来处理交通违法的人暴增,虽然窗口及时加派人手进行处理,但人实在多,单单是前天,来窗口处理的就超过500人,目前只能采取限号措施。谈及前来处理的交通违法的人员为何剧增?该负责人表示,是不少市民对于“3月1日起,实行驾照销分新规”的误读。泉州交警提醒广大车主和驾驶人,新规只是新增了网上自助处理非本人交通违法的新渠道,目前,全市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仍按现有的交通法律法规依法办理,并无新的处理规定,请广大车主、驾驶人朋友合理安排时间,无需扎堆到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而这只是针对通过“交管12123”APP处理交通违法这一网上便民渠道,并非像车友们误解的那样针对所有的违法记分处理方式。
据悉,此次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
(记者 黄枫 通讯员 蒋国栋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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