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春节期间泉州市“菜篮子”货丰量足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8-02-11 08:01
  

  春节期间我市“菜篮子”货丰量足

  海鲜价格看涨水果礼盒畅销

  在东美农贸市场,市民正在购买海鲜

  核心提示

  春节的脚步越发临近,不少市民开始陆续采购年货。那么,目前肉品、蔬菜、海鲜贵不贵?哪里可以买到更新鲜便宜的呢?前日,记者走访了泉州市区多家超市、农贸市场,为市民选择提供建议。

  肉品销量增加价格平稳

  前日上午,记者在市区东美农贸市场看到,肉摊前人头攒动。一位摊主告诉记者,这段时间大家都在筹备年货,猪肉是餐桌上必不可少的食物,最近销量翻番,有的老顾客还提前打电话预订排骨、猪肚等。

  与上个月相比,目前猪肉价格较为平稳,瘦肉售价13元~14元/斤,排骨25元~26元/斤。“虽然快过年,但猪肉、羊肉价格跟上个月差不多。”家住市区义全街的梁阿婆告诉记者,她常逛菜市场和超市,相较于菜市场,超市的冻肉、冻排骨售价会略高一点。

  记者从泉州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科获悉,为保障春节市场供应,全市生猪活体储备1.2万头,由市副食品保障服务中心提前调运,及时投放,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蔬菜个别品种因冻害减产

  记者走访农贸市场发现,常见的蔬菜品种价格比较稳定,如:包菜、冬瓜、白萝卜售价1.5元~2元/斤,生菜、空心菜4元~5元/斤,花菜最近两天价格较高,售价6元/斤。

  “本地菠菜、花菜受冻比较严重,受供应量影响,价格有所上涨。”南环路蔬菜批发市场相关负责人庄先生介绍,为保障春节中心城区的市场供应,批发市场从各地调供蔬菜400万公斤,提前一周有序投放市场。

  庄先生表示,临近春节,部分零售菜贩自己喊价,把茼蒿菜等火锅配菜价格喊得比较高,建议市民可以到大型超市购买。

  海鲜九节虾等“一路看涨”

  海鲜是春节餐桌上不可缺少的“硬菜”之一。目前九节虾、角蟹、红膏鲟等常见海鲜价格普遍上涨一至四成。与连锁生鲜超市相比,农贸市场部分海鲜价格较低。在市区泉秀街一大型超市,小九节虾128元/斤,角蟹108元/斤,明虾55元/斤;刺桐路一农贸市场,明虾50元/斤,小九节虾120元/斤。

  从事海鲜微商的陈女士称,每年临近春节,龙虾、野生大九节虾、野生红膏鲟等高端海鲜价格会有明显上涨,但顾客都有心理准备,预订的人还是很多,价格要等正月初七后才会降下来。

  “新华洲水产市场都是晚上10点后开始卖货。”在市区经营一家海鲜连锁超市的曾先生介绍,大型超市、生鲜连锁超市都是拿一手海鲜货源,批发价会比较高,所以这些地方的海鲜零售价格比普通农贸市场要贵一些。

  水果量大可到批发市场

  春节除了大鱼大肉,自然也少不了新鲜水果。相较于路边的连锁品牌水果店,超市内的水果价格较便宜。以苹果为例,超市售价每斤5元~6元,连锁店则卖9元~11元;超市樱桃售价在每斤30元~38元不等,而连锁店根据个头大小、品质高低,最低卖38元/斤,最高卖68元/斤。

  走访中,记者发现今年各类水果礼盒十分畅销。在泉秀街一家超市,水果专区内摆放着许多水果礼盒,芦柑礼盒39.8元/盒,秋月梨58元/盒,橙子38元/盒。水果专区工作人员介绍,今年购买水果礼盒的市民比去年多,一盒通常在四五斤重,送礼或者自己吃都不错。

  “如果市民需要的量比较大,可以自行驾车到泉州市水果批发市场购买,价格比超市、水果店便宜。”泉州市水果批发市场批发商许先生介绍,批发市场每天晚上进新货,建议晚饭过后前往购买最为新鲜。

  提醒早餐选择清淡食物

  大鱼大肉、胡吃海饮、通宵玩乐……春节期间不科学的饮食给了心脑血管疾病、胃肠道疾病、呼吸道疾病等可乘之机。中国保健协会高级营养师朱渭鸿提醒,春节期间,油腻的大餐总是在中午或晚上,为了达到平衡,早餐尽量选择清淡的食物,多摄入燕麦、荞麦、黄豆、玉米等谷类。

  春节期间很容易摄入过多的肉类,这时多吃蔬菜水果显得尤为重要,建议荤素搭配为1∶4。另外,人体每天摄入鱼类建议在50~100g,禽肉在50~75g,而鸡蛋则为一个。过年时吃了高热量的食物以后,建议选择有助于消化的谷类和水果,如玉米、苹果、香蕉等高纤维食物,有助于防止便秘。

  (记者王丽虹实习生林佳雯/文林劲峰/图)

标签:菜篮子|春节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