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泉州网2月10日讯(记者许雅玲)2018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强化警示震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日前,泉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永春县旅游事业局局长孙惠敏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春节前夕,孙惠敏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价值3万元的参茸燕窝商行提货券。2017年10月,孙惠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安溪县原新农合管理中心办公室副主任林辉顺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3年至2015年中秋节、春节期间,林辉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价值共计1.52万元。林辉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7年12月,林辉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所得被收缴。
惠安县直属粮库主任许朝阳、原主任程亚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7月期间,程亚发违规审批发放春节值班伙食补贴、夜间加班补贴等,共计0.77万元;2014年8月至2016年12月期间,许朝阳违规审批发放春节值班伙食补贴、节假日加班补贴等,共计5.27万元。2017年9月,许朝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程亚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还。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问题中深刻汲取教训,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自觉做到廉洁自律,清廉过节。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以上率下、以身作则,积极发挥“头雁效应”。各级党委(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狠抓作风建设,抓好本地区本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委、市委实施办法。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按照省纪委、市纪委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工作部署要求,紧盯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和关键少数,既要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表现、新动向,又要严厉查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一律从严查处、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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