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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春节期间严禁商家乱涨价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8-02-07 11:05
  

  日前,省物价局召集交通运输、零售百货、粮油食品、旅游观光等与节日生活密切相关行业的29家企业,召开2018年春节市场价格政策提醒会,提醒告诫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行业经营者应明码标价,尤其是粮油、肉蛋、蔬菜、食盐等生活必需品的经营者,不得趁节日之机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在开展节日促销时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虚构促销原因。

  同时,各交通运输单位要严格执行票价政策,做好票价公示,严禁强制搭售保险,严禁趁节日之机涨价。旅游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示,旅行社应履行价格承诺,旅游购物店不得虚假打折、虚假优惠,景点门票价格不得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强行销售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29家参会企业代表向全省经营业主发出加强自律、诚信经营的倡议,还自愿签署《价格自律承诺书》。

  (记者 潘园园)

标签:物价|涨价|春节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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