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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春节期间餐馆、停车场未明码标价 最高将罚5000元

www.ijjnews.com   海峡导报  2018-01-31 10:37
  

  记者从昨天湖里区举办的“弘扬价格诚信,迈进新时代”文艺演出上获悉,今年春节期间湖里区价格主管部门将对辖区23家平价商店及交通重点区域开展价格检查,保证物价平稳。

  据湖里区发改局价格监督检查所负责人介绍,湖里区去年以来共受理价格投诉案件311件,同比下降4%。其中电商类、明码标价类、停车收费类这三类投诉量占比最高。

  明码标价一直是价格检查的重点。去年,湖里区持续开展的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湖里区某餐馆销售的食品未标明价格,没有菜单,没有各类菜品的价格,价格主管部门对当事人不实行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500元的行政处罚。

  同样未明码标价的在停车场也存在。去年,湖里区某停车场收取停车费,但是在停车场出入口未标示收费价格,没有收费告示牌,且没有收费票据。湖里区价格主管部门派员检查后,查实其存在不按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该负责人建议,市民遇到类似事件,可及时向物价部门反映。类似餐馆、停车场未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将处以5000元行政处罚。

  (记者 林泓 通讯员 王光熙 曾巧儒)

标签:餐馆|停车场
稿源: 海峡导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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