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街镇动向 >>正文

居留证未及时登记变更 两外籍男子被罚1000元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8-01-27 15:42
  

  晋江新闻网1月27日讯 近日,晋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依法对两名未按规定办理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变更的巴西籍外国人进行处罚,该案件系晋江首例。

  23日,池店某贸易公司的两名巴西籍员工持有效护照签证前往晋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办理工作签证延期(居留许可)时,民警发现这两名外国人手里还持有新护照。

  经了解,2017年10月初,他们两人到巴西驻广州领事馆换发护照并于12月底持新护照出境,其居留证件已发生变更,但未及时重新办理签证,已构成未按规定办理居留证件登记变更。

  民警当场告知,此举已违反我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相关规定,对他们予以警告并各罚款1000元。

  根据我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持证件人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向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未按规定办理居留证件登记变更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尤丽超

标签:登记|变更|居留|办理|证件|护照|出入境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颜英婷颜英婷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