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省政协协商民主实践:生机勃发 汇聚向心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五年探索,守正出新。
商以求同,协以成事。
回望过去的五年,十一届省政协在中共福建省委领导下,始终秉持“参政履职要与发展大局靠得更近更实、协商民主要与人民群众贴得更亲更近”的理念,不断深化协商民主这一工作主线。
回望过去的五年,十一届省政协积极探索创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完善制度,丰富形式,增强实效,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迸发出盎然生机。
完善制度,协商格局渐形成
中共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这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实践的探索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方向既明,其行也速。
近年来,中共福建省委先后制定出台了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等实施意见。2016年起,政协年度协商计划提请省委常委会审定,纳入省委年度工作要点,由省委、省政府、省政协三家办公厅联合发文,在省主要媒体上公布。
“四个共同”协商工作机制日臻完善,省委、省政府、省政协议题共同确立、计划共同制定、人员共同参与、实施共同推进,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大力支持、政协主动作为、多方联合配合”的协商格局。政协协商不再是一家自拉自唱,而是与全局工作同频共振、同轴运转、同向推进。
制度完善、格局形成的过程,本身也是协商的过程。
省委每年从省政协初选的8个左右专题协商议题中研究确定4个选题,省委书记、省长还亲自给政协出题目、交任务、提要求。每一场专题协商都有分管相关工作的省委省政府领导出席,每一次对口协商或界别协商都有党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在这一过程中,政协作为协商载体,而非协商主体的性质定位更加明晰。省政协在搭建协商活动平台上下力气,在寻求全社会意愿和要求最大公约数上下功夫。五年间,共召开全体会议5次、组织专题协商21场、开展重点提案办理协商51个、对口协商和界别协商23次,形成了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为重点,以重点提案办理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等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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