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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将开展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8-01-20 11:11
  

  晋江新闻网讯 晋江将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并于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这是记者从昨日下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动员部署会上获悉的。

  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根据《晋江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此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对象为晋江辖区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以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详见本报今日3版相关公告)。

  根据方案,普查工作分阶段组织实施,2017年完成前期准备,2018年1月31日前启动清查建库,2018年完成全面普查,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

  方案明确指出,此次普查工作在全国、全省、全市统一领导下进行,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各类污染源普查调查对象和填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填报工作。重点排污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排放标准及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相关要求开展监测,如实填报普查年度监测结果。值得注意的是,按照依法普查原则,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记者_阙杨娜

标签:污染源|普查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吴美斌吴美斌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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