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福安女子户口被前夫注销 民警入户沟通为其补录

www.ijjnews.com   宁德网  2018-01-16 14:48
  

  1月11日,柳女士再次来到福安市公安局松罗派出所,拿到了“久违”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015年,松罗乡柳溪村村民柳女士与丈夫王某某离婚,柳女士再婚嫁到了长乐。其前夫置气将她的户口注销,此后,柳女士过上了没有户口的生活,一直使用过期的身份证,也未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没有户口,身份证过期,生活、出行有诸多不便。2017年11月13日,柳女士来到松罗派出所咨询户口问题,民警及工作人员立即告知其户口常识及相关规定,由于其前夫不配合办理恢复户口相关手续,民警通过多次下乡走访,入户沟通,最终说服其前夫为其制作恢复户口相关材料,并为其补录了户口,补办身份证。

  “你的户口,我的牵挂,你有身份证,我们把心安。”松罗派出所自推出“人人有户口,满意在松罗”的户籍服务以来,坚持把解决辖区疑难户口问题作为户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宣传,全面排查,全力解决辖区疑难户口。目前,已累计解决了700多个落户问题。

  (李文福)

标签:户口|注销
稿源: 宁德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