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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医保局:流动人群异地就医 费用可双向代结报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8-01-04 11:09
  

  生育保险靠前服务待遇发放到职工账户

  今年3月1日起,相关部门将生育保险产前登记业务经办网点扩大到驻医院各医保服务站。我市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住院前,可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标明预产期的诊断证明书(由医生开具,加盖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生育服务证原件复印件或一、二孩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如流产需提供《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表》或产前诊断技术机构出具不宜继续妊娠的医学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医院医保服务站或泉州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产前登记手续。

  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将进一步做好生育保险信息系统的改造,在今年2月底前完成我市生育保险待遇(含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和生育津贴待遇)社会化发放工作。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直接发放至参保职工社保卡的银行账户或本人其他有效银行账户。

  落实扶持政策不定期受理申请

  根据规定,泉州市医管中心及各县(市、区、台商投资区)医保管理部除对实际开放100张及以上床位的医疗机构进行不定期受理外,其余医药机构于每年3月和9月集中受理定点签约申请。为了进一步落实公益性村卫生所的扶持政策,自今年1月1日起,对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人、财、物一体化管理并承担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村卫生所,不定期受理医保定点准入申请。同时督促各县(市、区、台商投资区)医保管理部及时将审核合格的村卫生所纳入定点协议管理,开通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医保终端服务。

  (记者 吴志明 通讯员 戴晓莹 肖剑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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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医保|流动人群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蒋妮蒋妮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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