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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有奖举报机制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7-12-30 14:51
  

  福建日报讯(记者潘园园通讯员魏然)为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黑臭水体整治监督,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黑臭水体,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工作的积极性,泉州市以环保督察为契机,建立黑臭水体有奖举报机制,市民可通过114、官方微信号等方式,举报全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内沟河、排洪沟渠和公园景观湖泊等区域内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或散发令人不适气味的水体问题。

  市政公用部门将按照举报线索的重要程度和黑臭水体的黑臭程度,交由专业单位核实测定。经测定后确定为黑臭水体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分别予以举报人100元至200元的话费奖励。其中,经核实发现为“轻度黑臭水体”的,根据举报线索予以第一举报人100元的话费奖励,经核实发现为“重度黑臭水体”的,根据举报线索予以第一举报人200元的话费奖励。

  据了解,5月份以来,泉州市共受理“黑臭水体”投诉件130余件,奖励话费约1.6万元,相关问题已及时函告责任主体予以整治并基本得到治理,切实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

标签:黑臭水体|奖励|举报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吴美斌吴美斌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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