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部署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调控
省物价局日前部署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调控工作,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认真进行贯彻落实,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调控,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持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加强价格调控,稳定“米袋子”“菜篮子”价格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一要配合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储备调剂。落实大中城市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制度、生猪活体储备制度和蔬菜冷链储备,保持必要的吞吐调节能力,一旦发现市场异常波动苗头,及时组织投放,保证“米袋子”、“菜篮子”商品不断档、不脱销。
二要适时启动平价商店销售。根据当地物价走势,提前制定平价商店启动预案,一旦达到平价商店启动条件或发生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要及时启动平价销售机制,开展应急市场价格调控监管,促进“两节”期间主副食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2、落实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物价走势,提前做好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准备工作。
达到启动条件要迅速启动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有条件的地方,还可通过发放节日一次性价格补贴、开展节日生活慰问等形式,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两节期间基本生活。
3、突出节日工作重点,落实各级监管责任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把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作为近段时期工作的重点,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夯实工作责任,制定周密方案,责任到人。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的监管重点领域,集中监管力量,落实监管责任,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和价格秩序,强化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同时,要强化对交通枢纽、商场超市、道路泊位停车服务收费的监管,今年是道路客运价格市场化改革政策实施的第一年,各地要严格落实《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放开部分公路客运线路价格管理的通知》(闽价服〔2017〕300号)精神,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道路客运价格改革政策的平稳实施。
4、强化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监管,密切关注节日市场价格动态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围绕节日消费集中的民生价格领域,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变化,重点监测反映粮油肉禽蛋菜鱼盐等生活必需品以及居民节日消费特色商品市场和价格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要迅速预警。
一旦遭遇恶劣天气或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启动价格应急监测机制,加大监测频次,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并做好相关报告工作。各地要加强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对社会关注度高、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和舆论热点的价格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发布价格波动的原因和价格运行趋势,形成良好社会预期。
5、加强政策宣传,维护正常价格秩序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加强价格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诚信兴商环境,维护稳定的市场价格秩序。对查实的典型案例要坚决予以曝光,震慑价格违法行为。
6、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服务平台作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要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完善价格应急监管机制,加强节日期间平台值守和应急响应工作,确保群众价格举报投诉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记者 潘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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