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携带的龙虾
打开泡沫箱,一排红彤彤、“胳膊粗”的菲律宾大龙虾,这不是在海鲜大排档,而是在厦门高崎国际机场。近日,厦门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对菲律宾入境的航班进行行李查验时发现一异常泡沫箱,经现场开箱查验,竟然为一整箱煮熟的大龙虾,共计16只,重量近22斤。
这批龙虾个头硕大,最大的一只长35cm,重约1公斤。据了解,菲律宾龙虾物美价廉,该名旅客误认为煮熟水产品可以携带入境,遂大量购买回国与亲友分享。
“煮熟的水产品仍可能携带有境外的病原微生物,存在一定检疫风险。”现场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水生动物产品属于禁止携带进境物,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依法对该批龙虾进行截留并将进行销毁。
据统计,今年以来,厦门机场口岸共截获水生动物产品697批次,重量6200余斤,包括海参、干贝、鱼虾等。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提醒,出境游越来越普遍,公民携带物品入境时需充分了解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避免经济损失和法律惩处。
(记者 崔昊 通讯员 施文秀 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