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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新规啦!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居家社区养老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7-12-01 16:16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达55%,80周岁以上参保率100%。形成较为完善的商业养老保险运行网络和服务体系,养老保险产品供给更加丰富,商业保险机构运营更加稳健、服务领域更加广泛、专业能力明显提升,商业养老保险覆盖面和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意见》提出,推动商业养老保险机构建设,用足总部经济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发起设立商业养老保险机构,支持专业能力强、市场信誉度高的台港澳等境外专业机构投资商业养老保险机构。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供给,鼓励商业保险机构针对我省人口特点开发多样化、多层次、多功能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满足个人和家庭在风险保障、财富管理等方面的需求。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依法依规有序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鼓励发展与企业(职业)年金领取相衔接的商业保险业务。

  养老服务产业将获得更多新鲜血液。《意见》明确,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居家社区养老、农村幸福院服务,实现规模化、连锁化运营。推动商业保险机构投资兴办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允许在办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时单独组卷报批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依法依规在投资开办的养老机构内设置医院、门诊、康复中心等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保定点范围。推动建立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力争到2020年,全省80%的养老服务机构建立综合责任保险。

  (记者 潘园园)

标签:新规|商业保险|社区养老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蒋妮蒋妮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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