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福建省在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中获得满堂红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7-11-19 13:22
  

  17日上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福建省莆田市、龙岩市、石狮市、武平县、晋江市、沙县等6个参评城市全部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获评率100%,厦门市、福州市、三明市、泉州市、漳州市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周炳耀、廖俊波、温金娥分别获评第六届全国见义勇为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

  此外,福清市新厝镇等50个村镇、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厅)等57个单位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闽清县梅城镇等63个村镇、福州市地方税务局等125个单位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福建师范大学等14所学校获评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泉州市获评第五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厦门市海沧区委文明办等6个单位和王卫红等3人分别获评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记者 谢婷 通讯员 何跃加)

原标题:福建省在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中获得满堂红
标签:全国文明城市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欧阳星欧阳星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