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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交警开查滥用远光灯 违规者将记1分罚100元

www.ijjnews.com   湄洲日报  2017-11-16 15:14
  

  11月15日起,莆田市交警部门将加大非现场查处滥用远光灯力度,对于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根据《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记1分100元的处罚,并纳入“黑名单”。

  近年来,滥用远光灯造成交通事故的事件屡屡发生,市区行车乱开远光灯,不但是陋习,更是违法行为,当夜晚正面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最终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从2016年1月起,莆田交警便开始整治滥用远光灯乱象。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一批又一批的车主无视交警部门的友情提醒,屡教不改,被列入“黑名单”。目前,这份“黑名单”的车辆已达2193辆,共发违法提醒短信17427条。对此,莆田市交警部门利用由3000多个高清视频和6万个治安监控构成的“天网”对2193辆“黑名单”车辆“重点关照”,认真跟踪其轨迹,不放过一起交通违法行为。至2016年9月份,“黑名单”车辆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共跟踪出3792起交通违法,累计扣7513分。

  在这种形势下,部分滥用远关灯车主依旧我行我素。社会公众希望对远光灯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为此,莆田市交警部门将从本月中旬开始,严厉整治远光灯违法行为,给市民营造一个平安的夜行秩序。

  (记者 吴伟锋)

标签:远光灯|违规者
稿源: 湄洲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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