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安海一非法电泳加工点负责人被刑拘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7-11-16 08:04
  

  环保公安联动 重拳打击环境污染犯罪

  晋江新闻网11月16日讯 近日,晋江市环保局安海中队联合晋江市公安局安海派出所、安海镇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安海镇泉安公路三益钢铁厂内的一家电泳加工点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该加工点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加工点正在生产,但未配套任何水污染防治设施,清洗废水流在地面上,沿着地上小沟流向墙角的车间外排口,清洗废水从车间外排口连着的一根塑料管流到外面的雨水沟。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加工点的生产设备进行查封,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同时对废水进行采集送检。

  根据晋江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单显示,该非法加工点总排口废水中的重金属锌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高排放限值的10.96倍,已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根据晋江市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达成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晋江市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科干警对案件取证予以指导,而后晋江市环保局将相关证据移送晋江市公安局。目前,业主肖某和现场管理人员涂某已被刑拘,公安机关正对案件作进一步侦办。

  近年来,晋江市对环境污染刑事犯罪始终秉持严打严惩、绝不姑息的坚决态度,环保、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等部门建立健全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联席会议制度,通力协作,2013年以来已经查办涉刑环境污染案件112起,目前已判决80多起,100多人被判处刑罚和罚金。

  (记者_阙杨娜 通讯员_叶兴灿 吴伟钊 陈文生)

标签:环保|环境污染|电泳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