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账不还且蓄意转移财产 女子拒不执行判决被刑拘
核心提示
南安女子王某对法院的法律文书视若无睹,还蓄意转移财产。昨日,在警方的多番思想动员下,迫于压力的王某,到丰泽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投案,其也因为涉嫌触犯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被依法刑拘。
欠下债务就是不愿意还钱
今年11月5日,丰泽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报案称,王某欠下债务,在被法院终审判决和多次协调后,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并将自己的财产转移。
丰泽刑侦大队经详细调查后发现,34岁的南安女子王某,2013年向许某借款100万元,同时写下欠条。2013年至2015年,王某还了许某50万元,但剩余50万元一直不还。
2015年,许某向法院起诉,法院依照程序,通知了王某,但王某未出席庭审。法院判决许某胜诉,王某必须向许某归还50万元欠款。
收到判决书后,王某向泉州中院提起上诉。但在规定时间内,王某未缴交诉讼费,也没有出庭。在审理后,二审维持了原判。
达成和解却偷偷出售房产
2016年6月,二审判决书下达。当年8月,在法院的调解下,王某和许某达成和解协议,王某承诺半年内归还许某25万元,否则按照判决执行。但王某在归还了第一期3万元后,再次耍赖,不付余下的款项。
其间法院调查了解到,王某在泉州市区拥有一套价值约200万元的房产。此前王某一再请求法院不要冻结这套房产,他愿意调解,支付所欠款项。2017年3月,法院掌握到,王某已将这套房产以180万元的价格出售。在拿到买方的钱后,扣除银行贷款,仍有较多的余款,王某仍不愿意履行判决和协议书。
在接到报警后,丰泽刑侦大队民警多次找到王某的家属,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说明利害关系。昨日上午,王某在家属的陪同下,向丰泽刑侦大队投案。
对付赖账升级为刑事处罚
经办民警介绍,法院明确判决要赔付相应的款项,但当事人有能力偿还仍拒不执行,还蓄意转移财产拒不申报。这已涉嫌触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当天,王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此前丰泽警方也曾依法刑拘过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嫌疑人,但刑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嫌疑人,尚属首例。
“以前对赖账不还者,可以司法拘留。而现在处罚升级了,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刑事处罚。”司法界人士认为,这样的案例将对赖账者起到巨大的威慑作用,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一定的助力。
司法界人士介绍,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奉劝有执行能力却拒不履行义务的赖账者放弃观望和侥幸心理,尽早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是唯一出路,规避法院执行最终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相关链接>>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记者 廖培煌 通讯员 郭锦火 黄颖鹏)
- 替亲戚考试当场被识破 考生和“枪手”均被刑拘2017/11/02
- 情侣吵架砸路边奔驰撒气 男子涉嫌寻衅滋事被刑拘2017/09/26
- 微信发布“代办违章处理” 男子涉嫌诈骗被刑拘2017/09/20
- 偷看闺蜜支付密码偷偷转走10万余元 女子被刑拘2017/09/19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