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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某卫生院原检验科负责人受审 被控受贿16万元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7-11-08 09:17
  

  晋江新闻网11月8日讯 “开庭!”法槌敲响,庄严的法庭一片寂静。彼时,被告席上的吴某低着头,后悔莫及。昨日,晋江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直播。晋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水深担任审判长。

  法庭上,晋江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某在担任晋江市某卫生院检验科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分别于2013年年底、2014年年底、2015年年底,非法收受供应商许某、谢某贿送的现金16万元,并在采购试剂耗材过程中,为许某、谢某提供帮助。2016年下半年,(时任)晋江市某卫生院院长的洪某等人因受贿被查处后,被告人吴某为掩饰其罪行,将上述现金16万元退还给行贿人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某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提请晋江法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对于检方指控,被告人吴某当庭表示认罪,请求从轻处罚。庭后,吴某向法庭提交悔过书。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被告人吴某的作案动机、案发前退赃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同时,在法庭辩论过程中,让控辩双方对于本案的事实、定罪、量刑及法律的适用方面分别提出充分的辩论意见。晋江法院将择日宣判该案。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尤燕玲 文图)

标签:受贿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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