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人社部:“萝卜招聘”将被追究责任

www.ijjnews.com   人民日报  2017-11-07 10:25
  

  近日,人社部印发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作出明确处理规定。日前,人社部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本报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出台这一《规定》?

  答:近年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出现了一些违纪违规问题,损害了就业公平和社会正义,滋生了腐败现象,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目前,公务员考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等已经建立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制度,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尚无专门规定。

  出台《规定》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内在要求,是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体系建设、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的紧迫需要。

  问:《规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适用本规定。

  应聘人员、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包括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各环节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规定。

  问:《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规定》共五章二十二条,主要包含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及管理权限等;二是明确应聘人员违纪违规的情形及处理规定;三是明确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情形及处理规定;四是明确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程序,针对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分别规定相应的救济途径。

  问:《规定》针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些具体处理规定?

  答:《规定》对违纪违规行为和处理办法大致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对于应聘人员违纪违规的,视情形分别给予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并视其情节轻重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二是对招聘单位违纪违规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直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三是对于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由相关部门给予处分,并停止继续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招聘工作,或调离招聘工作岗位,不得再从事招聘工作。

  问:媒体曾报道个别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因人画像”“萝卜招聘”等违纪违规行为,《规定》对此有何针对性措施?

  答:《规定》明确,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核准(备案)招聘方案,擅自组织公开招聘的;(二)设置与岗位无关的指向性或者限制性条件的;(三)未按规定发布招聘公告的;(四)招聘公告发布后,擅自变更招聘程序、岗位条件、招聘人数、考试考察方式等的;(五)未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的;(六)未按规定组织体检的;(七)未按规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的;(八)其他应当责令改正的违纪违规行为。

  问:《规定》是否明确了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受处分后的救济渠道?

  答:《规定》明确,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处理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应聘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因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分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记者 赵兵)

标签:事业单位|招聘|萝卜招聘
稿源: 人民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