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 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10月31日,泉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新聪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张建生、朱团能、曾巍、许文贵、吴友才、蔡思红,秘书长欧阳秋虹出席会议。副市长吕刚、肖汉辉,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关于2017年我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有关视察报告、关于加强全市流域水环境保护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有关视察报告、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森林法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68号和122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教师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监督法》实施情况、“5+1”专题调研报告的书面报告;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
会议批准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经济发展预期目标调整方案、201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对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森林法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68号和122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郑新聪强调,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按程序抓紧修改论证,确保《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草案)》在规定期限内,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颁布实施;深入推进“项目攻坚年”活动,确保如期实现调整后的目标,尽早谋划明年工作,形成项目落地生效的良性循环;要正视全市流域水环境保护议案决议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力以赴、锲而不舍推进执行,确保全面完成与省政府签订的2016—2020年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对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效;提高教师待遇,注重队伍管理、强化培训、抓住关键、落实责任,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健康发展;认真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代表办理工作满意,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围绕民生短板问题、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推动《监督法》全面准确实施;高度重视调研成果转化,加快形成“调查研究、科学决策、贯彻落实”的完整链条,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就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郑新聪强调,要认真组织学习,全面准确把握精神,按照十九大关于“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部署和要求,紧密联系人大实际,切实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监督的督促落实作用、决定的凝聚共识作用、任免的组织保证作用和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独特优势作用,奋力开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免职人员名单
(2017年10月31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吴丽菁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二、免去邱闪红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名单
(2017年10月31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黄灿平为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经济发展预期目标调整的决议
(2017年10月31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市发改委主任陈文堃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泉州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经济发展预期目标调整方案的议案》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朱团能所作的关于泉州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经济发展预期目标调整方案的初步审查报告。经审查,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经济发展预期目标调整方案。
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的决议
(2017年10月31日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李清景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朱团能所作的关于201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初步审查报告。经审查,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记者 颜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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