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泉州仲裁委员会晋江分会 十年受理各类经济纠纷逾万件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7-10-30 14:56
  

  晋江新闻网10月30日讯 2007年10月,泉州仲裁委员会晋江分会成立。十年来,分会坚持“依法、独立、公正、高效”的原则,不断探索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为晋江经济健康发展和法治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晋江仲裁分会成立以来,服务领域不断拓展。2008年,在晋江市人民法院的支持下,分会先后在陈埭法庭和青阳法庭设立仲裁庭。2011年以来,分会把仲裁服务拓展到交通事故理赔的案件办理,先后在晋江交警二中队、安海中队、东石中队、陈埭中队和一中队设立仲裁庭,办理了大量交通事故理赔案件。

  2008年6月,晋江仲裁分会更是与陈埭法庭联手实行“仲裁调解与法院庭前调解相结合”的办案模式,即“诉调对接”新机制。这一模式得到国务院法制办的肯定,并在全国仲裁年会上予以推广。

  如今,由晋江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主办的“多元化纠纷解决诉调机制”已经建立,分会的仲裁庭已进驻法院开始受理案件,进一步实现跨越式发展。

  截至2017年9月底,晋江仲裁分会共受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10620件,涉案标的28.8亿元。每年受理的案件和解调解率、自动履行率均在98%以上,当年结案率在95%以上。同时,实现“两无一少”,即没有裁决(调解)后当事人不满意而反悔的案件;没有当事人申请执行而法院不执行的案件,仅有一件因程序有误被泉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的案件。

  (记者_胡志法)

标签:仲裁委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