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福建省教师职称考试11月11日起报名

www.ijjnews.com   福建省教育厅  2017-10-27 10:31
  

  据福建省教育厅网站消息,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级(一级)职称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25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通知,部署考试工作。

  按照规定,拟申报中小学、幼儿园中级(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含教研、实验、电教等),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申报。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和已具备其他系列中级职称人员转评中小学教师中级(一级)职称可不参加考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周年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免于考试

  报考人员应于11月11日8:00-17日17:30,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数字服务大厅-教师职称考试专栏)进行网络报名,12月10日上午9:00-11:30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闭卷形式进行。试卷以情境材料为载体,着重考查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教育教学实践问题的能力。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设32个专业类别,其中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等9学科按初中、高中分别命题,由教师按现任教学段(初中、高中)选择考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按拟申报职称学科选择1个专业类别报考。

  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3月1日起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将对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发给考试合格通知书,考试合格通知书有效期三年(2018、2019、2020三年评审可使用)。

标签:教师职称
稿源: 福建省教育厅  编辑: 陈子汉陈宝英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