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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拒不执行判决 “女老赖”被判一年有期徒刑

www.ijjnews.com   海西晨报  2017-10-13 11:00
  

  在拒不配合执行被司法拘留15日后,“女老赖”康某昨日再被思明法院判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获有期徒刑一年。

  2014年,思明法院判决康某、陈某应返还江某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康某、陈某不服判决上诉,厦门中院裁定撤回上诉,判决生效,但康某一直拒不配合执行。2016年2月1日,康某因此被思明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5日。

  被司法拘留后,康某与陈某协议离婚,分得二人原共有的位于翔安的三层楼房。在江某自愿为康某一家提供居住房屋的情况,康某仍拒不将其所有房屋交出。今年2月,康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思明法院认为,康某作为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思法)

标签:女老赖|老赖
稿源: 海西晨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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