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全面从严治党 发挥巡视利剑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省巡视巡察工作综述
五年全覆盖,利剑显神威。
开展15轮26批次巡视,完成对224个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巡视全覆盖,共发现“三大问题”和违反“六项纪律”等方面问题4994个、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670条,分别是八届省委巡视的9.4倍、190.7倍,这是九届福建省委交出的一份令人振奋的答卷。
截至今年2月,全省9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含平潭县)和83个县(市、区)全部建立巡察制度、组建巡察机构并开展巡察工作,巡视巡察监督立体网络格局基本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强化“四个意识”,深化政治巡视
“我省的巡视要抓好,一级抓一级,没抓好就是主体责任落实没到位。”省委书记尤权在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巡视工作时强调。
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省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中央巡视工作部署,把抓好巡视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坚决推进巡视全覆盖,构建巡视巡察监督立体网络格局。
——省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省委常委会会议12次、省委“五人小组”会议8次听取巡视工作汇报,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部署的重大事项,为福建省巡视巡察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2016年底省委换届以来,省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九届省委五年巡视工作总结汇报,审议2017—2021年巡视工作规划,对新一届省委巡视巡察工作作出安排。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听取汇报、深入研究巡视工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共召开17次领导小组会议、7次动员部署会、8次专题会议,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深化政治巡视。巡视是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省委坚持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不断深化政治巡视,提高政治站位、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关键少数”,巡视重点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四个着力”,到紧扣“六项纪律”聚焦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再到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定位越来越准确,工作越来越深入,作用越来越明显,推动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效发挥了巡视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强化依纪依规。2015年8月和2017年7月,中央两次修改《巡视工作条例》,省委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召开常委会、中心组学习会进行专题学习,出台《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基本形成以省委贯彻《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为主干,其他20余项配套制度为支撑的巡视制度体系,为巡视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强化创新驱动,兑现政治承诺
巡视全覆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向全党全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省委以目标任务倒逼巡视方式方法的改革创新,提出“探索巡视新常态,创新驱动全覆盖”的总体思路,加强工作统筹和力量组织,加快推进巡视全覆盖。
——巡视方式常专结合。创新巡视模式,对地方和部门以常规巡视为主,对企事业单位以专项巡视为主。2014年上半年率先在全国探索开展省区市专项巡视,2015年探索实施“巡视方式双管齐下、力量组织双轨并行、巡视布局双重推进、巡视重点双环紧扣、成果运用双向对接”的“五个双”巡视模式,2016年采取常规巡视、专项巡视、同类别合并巡视、同地域集中巡视“四轮驱动”的方式,巡视节奏和频率明显加快,九届省委年均巡视数比前五年同比增长245%。
——力量配备专兼结合。在增设2个巡视组和增加23个巡视人员编制的同时,建立了以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和设区市纪委副书记、省管后备干部为主体的专项巡视组长、副组长库,由纪检监察系统和组织系统干部组成的巡视干部库,由审计、财政、国土、住建、财会等人员组成的专业干部库,每轮巡视都从中抽调人员,一次一授权。省委换届以来,入库人员数量从257人增加到407人,为完成新一轮巡视全覆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板块轮动”依次覆盖。对接中央巡视工作安排,坚持“板块轮动”,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推进全覆盖,做到上下联动、同频共振。2013年至2015年重点对地方、省属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巡视,完成了对94个地市县、19家省属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巡视全覆盖;2016年重点对省直单位和省属高校开展巡视,并同步开展“回头看”,有力推动全覆盖目标任务的落实。
- 《巡视利剑》第四集《巡视全覆盖》2017/09/12
- 四分钟速览《巡视利剑》第四集《巡视全覆盖》2017/09/12
- 《巡视利剑》第三集《震慑常在》2017/09/12
- 四分钟速览《巡视利剑》第三集《震慑常在》2017/09/12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