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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房屋交易中心: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不准额外收费

www.ijjnews.com   东南早报  2017-10-11 10:36
  

  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网签行为,日前泉州市房屋交易中心发布的通知指出,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不准额外收费。

  全面推进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制度是一项重要工作。根据规定,各地要全面实施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制度。中介机构应按规定要求,组织引导交易双方进行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在上个月,泉州市中心市区已全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

  通知指出,经纪业务促成交易或受委托协助办理交易登记手续的房屋,通过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存量房交易平台为交易双方办理存量房网签,是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履行的服务范围。房地产中介机构为交易双方办理存量房网签不得再行额外收取任何费用。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乱收费行为,一经查实将严厉查处。

  (记者 李波玲)

标签:网签|房屋买卖合同
稿源: 东南早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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