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正文

宁德市区下月起禁售超标电动车 商家库存自行下架封存清退

www.ijjnews.com   宁德网  2017-09-19 11:32
  

  记者获悉,10月1日起,宁德市区内将禁止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库存超标电动自行车自行下架、封存、清退,否则将依法予以查处。

  超标电动自行车,是指不具有良好的脚踏驱动功能;设计最高时速超过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超过40公斤;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超过240瓦,或者蓄电池标准电压大于48伏,由蓄电池驱动(或助力驱动)的两轮车辆。目前,在市区仍能看到大量超标电动车不顾交通规则,在路面上随意行驶,因行驶超标电动车造成的交通惨案也时有发生,使交通秩序与社会治安面临严峻的挑战。

  记者了解到,9月15日下午,东侨工商局召开东侨区超标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会议,东侨11家电动自行车商家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东侨工商局宣传和讲解了有关超标电动自行车销售的相关政策,并发放了《关于停止销售超标电动车自行车通知书》,参会的商家代表当场签署了承诺书。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表示,蕉城正在排查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并登记待售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数量,将监督商家着手处置超标电动自行车,库存超标电动自行车自行下架、封存、清退,联系厂家召回,否则将依法予以查处。

  宁德市工商部门呼吁广大市民,在选购电动车时,应当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生产的电动车,但更重要的是遵守交通规则。

  (记者 林珺 通讯员 林雀琴 文/图)

标签:超标电动车|电动车
稿源: 宁德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