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漳州将实施“安居工程”项目 每年扶持50户

www.ijjnews.com   闽南日报  2017-09-11 11:28
  

  近日,漳州市农村困难残疾人“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出台,“十三五”期间,我市每年扶持50户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安居工程”项目。每户补助资金3万元,其中市级每户补助1.5万元,县(市、区)每户配套补助1.5万元。不足部分由残疾人本人及家庭、乡镇、村委会和其他社会力量共同筹措。

  据悉,扶持对象及条件包括具有本地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的农村困难残疾人;残疾人或其监护人现有住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无能力重建、改建;同等条件中,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低保户优先考虑。往年已享受过漳州市“安居工程”补助的,不在本方案补助范围。

  申请人需提供《漳州市农村困难残疾人“安居工程”项目申请审批表》、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建档立卡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个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推荐至乡镇(街道)残联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县级残联、财政部门进一步核实,并在“残疾人在线”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后无异议的,由县级残联和财政局共同认定为当年补助对象。对确定的补助对象,由各县(市、区)按照本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通过金融机构,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受助对象手中。

  (记者 苏雄锋)

标签:安居工程
稿源: 闽南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