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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动 冻结的房屋产权解冻了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7-08-17 09:37
  

  池店一业主自行拆除违法占用公共空间的阳台

  晋江新闻网8月17日讯 住宅小区违建,晋江住建部门不予办理房屋不动产权登记、抵押等手续。昨日,记者从晋江市行政执法局池店中队获悉,池店新加坡城小区一违建业主自行拆除占用公共空间的阳台,并恢复建筑原貌后,住建部门对其房屋产权解除冻结。这是晋江市行政执法局首次通过部门联动,对违建房屋产权给予冻结进行查处的有益尝试。

  池店新加坡城小区一业主,擅自封闭公共空间的采光井搭建阳台。这种改变房屋结构的行为,不仅侵犯相邻权益,且存在安全隐患。此前,接到小区物业管理反映后,晋江市行政执法局池店中队多次前往现场,通过发放自行拆除通知书等措施要求整改,但业主总是关闭大门,执法人员连吃“闭门羹”。

  “搭建的阳台位于25楼公共空间的通风采光井位置,拆除难度非常大,而且执法人员无法进入。”晋江市行政执法局池店中队相关负责人说,在这种情况下,处置上述违建曾一度陷入僵局。经过探讨,晋江市行政执局将此情况发函通报晋江市住建局,对该违建实施产权冻结措施。这意味着,在违法搭建的阳台拆除、恢复原样之前,该房屋将会在产权登记系统中显示为冻结状态。

  产权被冻结,房屋不能买卖、不能过户,也不可能通过任何合法渠道抵押贷款。随后,业主便自觉雇人对违法搭建的阳台进行拆除,恢复原貌。随后,城管执法部门书面发函通知住建部门予以解除冻结。

  “通过对违建房屋实施产权冻结,有效促使业主自行拆除整改到位,也节省了执法成本,有力打击小区违法建设行为。”晋江市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将不断完善这一部门联动机制,创新城市管理办法,维护城建秩序。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毕中)

标签:违建|冻结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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