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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4人被聘为拘留所社会志愿监督员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7-08-11 09:42
  

  晋江新闻网8月11日讯 经层层筛选审核,晋江4人被公安部监管局聘任为拘留所社会志愿监督员,他们将通过实地查看、问询谈话等方式,对晋江市拘留所开展执法监督。8日下午,晋江市拘留所举行聘书颁发仪式,代公安部监管局向4名监督员颁发了聘书。

  公安部监管局于2016年7月至今,在山东、宁夏各选择了一个拘留所开展社会志愿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本着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决定在全国拘留所试点推行。

  晋江市拘留所是公安部评定的一级拘留所,年收拘量近万人。今年5月,该所与厦门市第一拘留所成为我省首批拘留所社会志愿监督员制度两个试点单位。经过层层择优遴选并逐级上报至公安部监管局审核,最终确定黄增加、张振限、吴俊荣、何县香等4人担任晋江市拘留所志愿监督员。

  据介绍,4名监督员将独立行使监督权力,他们可以持聘用证书和本人身份证件随时到试点拘留所开展监督工作,每月在拘留所开展实地监督工作不少于1次。他们不仅要监督民警执法管理是否到位,还要了解被拘留人合法权益保障等情况,每次监督工作结束后,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拘留所。而每次监督工作的情况,监督员都会以书面材料形式抄送给晋江市公安局、福建省公安厅和公安部监管局。

  (记者_朱艳 通讯员_朱虹)

标签:监督员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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