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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养老责任险开出首例最高12万理赔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7-08-09 07:50
  

  政府、养老机构“联手” 为老人安全“买单”

  晋江新闻网8月9日讯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老年人的年龄越大,其抗风险能力越差,易遭受意外事故。记者昨日从晋江市民政局获悉,今年来共有5名老人获得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赔付,其中一起最高赔付额为12万元。这也是养老责任险自2014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以来,开出的首个理赔额度达到限额的案例。

  521位老人

  总保额6252万元

  今年3月中旬,磁灶岭畔村养老护理院一苏姓老人在养老院午休时,不慎从床上摔落在地,砸伤头部,不幸去世。养老护理院负责人报案后,人保财险晋江市分公司介入理赔事宜,经调查确认后,将12万元的赔款赔付给老人家属。

  岭畔村养老护理院有关工作人员吴铭伟告诉记者,护理院老人平均年龄80岁左右,以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人居多,“买了这个保险,对机构来说可以通过花较少的钱来分担压力,对老人的家人来说能切实减轻负担,能让为老工作更有效地在基层落实,我们还会继续购买。”

  “这起案件较特殊,由于取证确认耗时较长,导致理赔时间延期。一般而言,在资料属实完整的情况下,小额理赔7个工作日可完成赔付,大额理赔14个工作日完成。”人保财险晋江分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统计,晋江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16.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左右。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机构25所、居家养老服务站176个、老年活动中心501座、总养老床位数3700多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6张左右。

  今年来,晋江共有11家养老机构、20家居家养老服务站(老年活动中心)投保该责任险,为入住的521位老人提供总保额6252万元的风险保障。

  每人每年180元

  最高赔付12万

  根据晋江出台的《关于推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从2015年11月起,养老机构入住对象为政府救助供养对象(含低保、五保、三无、优抚、五老等)的保费由本级财政局列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其他老人的保费由各投保养老服务机构承担,养老服务机构可从运营补贴中专项列支。

  养老机构(包括社会福利中心、养老院、敬老院、护理院等)有入住老人的,保险费每人每年180元,逐年缴纳,以签订协议时各机构实际入住人数进行投保;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含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无入住老人的,保险费按每个场所每年3000元,逐年缴纳。

  成功投保责任险的养老机构中若有老人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只要在养老机构的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就会按照约定给予赔偿。例如,伤亡责任限额为12万元/人,伤残的按比例赔付;医疗费用(含残疾用具费用)责任限额1.5万元/人;骨折治疗费用责任限额0.5万元/人;意外伤害住院补贴责任限额50元/天/人,最高180天。另外,法律费用责任限额为每次事故15万元。

  (记者_林文婧)

标签:养老责任险|理赔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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