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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一竞拍者46万余元网拍一房产后反悔 昨重拍以68万元成交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7-07-29 09:43
  

  晋江新闻网7月29日讯 市民曾某通过司法淘宝平台竞拍晋江某小区一套房产,拍完后感到后悔并称无法筹措到购房款。记者从晋江法院获悉,曾某的行为已构成悔拍,此前交纳的8万元保证金被没收。昨日,上述房产重新拍卖,最终以68.288万元成交。

  被执行人庄某拖欠他人款项不还,他名下的竹园小区某住宅及储藏间的房产及家电设备被法院查封。今年3月2日,曾某以46.288万元的最高价竞得上述房产。

  竞拍成功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曾某,曾某称无法筹措到购房款。最终,晋江法院认为,曾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悔拍,裁定该房产重新拍卖,没收曾某8万元保证金,限制其参加下一轮该房产的重新拍卖。昨日,该房产以43.288万元起拍价重新拍卖,经过28轮出价,20次延时,最终以68.288万元成交。

  记者从晋江法院获悉,自2015年该院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以来,截至目前已上网拍卖534次,共计拍卖268件标的物,成交150件,成交金额总额为1.9亿元。随着网拍推进加之晋江房地产升温,不少市民转战淘宝司法拍卖平台来“捡漏”,但由于房产交易数额较大,成交后涉及过户可能产生较大额的税费,竞买人在对房产没有充分了解和心理估价的基础上,盲目冲动竞拍,竞拍成功后“悔拍”的现象也并非个案,对网拍司法拍卖的严肃性和执行工作的正常进行造成不良影响。

  目前,晋江法院共决定对2名“悔拍者”没收保证金;要求1名“悔拍者”补足第二次拍卖的差价款,最终促使其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协议,支付全部价款。

  2017年1月,最高院出台《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竞买人将列入黑名单不得再参加竞买。晋江法院严格适用该规定,采取没收保证金、裁定补差价及列入竞买黑名单等方式,惩罚“悔拍者”,维护司法网拍活动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陈瑜滨)

标签:网拍|竞拍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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