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出入境证件收费下调 明天起按新标准受理

www.ijjnews.com   厦门日报  2017-07-03 09:45
  

  即日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多种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下调约20%。昨日记者了解到,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的业务受理系统升级后,7月3日上午8时起,开始按最新收费标准受理业务。

  据了解,此次调整收费标准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统一通知,并制定细则,于7月1日正式实施。相比原收费标准,普通护照、出入境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等6类证件的收费下调约20%,每本证件降低2元至60元不等。

  根据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官方微信平台发布的公告——由于出入境管理系统升级,从6月30日到7月3日上午8时,暂停出入境业务受理,其中包含网上、微信、自助办证一体机的服务。从7月3日上午8时开始,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恢复正常业务受理工作,并按照最新标准收费。此前已受理的业务,仍按原标准收费。

  根据公告内容,已预约7月1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市民,可以凭预约短信,于其他时段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办理业务,无需再次预约。

  (记者 程午鹏)

标签:收费标准|出入境
稿源: 厦门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