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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再推进 阳光社区荣获全省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7-06-30 08:28
  

  晋江新闻网6月30日讯 昨日上午,晋江召开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推进会。会上向新成立的青阳街道阳光社区股份经济联合社颁发了全省第一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并传达了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推进会议精神。省农业厅副厅长陈明旺,泉州、晋江市领导肖汉辉、陈晋永、李志强、林庆峰出席会议。

  青阳街道阳光社区地处晋江繁华商业街区,前身为青阳村,2004年12月完成“村改社居”并更名为阳光社区,现在户籍人口2600多人,外来流动人口8000多人,辖六个居民小组。2016年社区集体经济收入达2500多万元,居民人均纯收入达30000元。

  为更好地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也为积极适应国内经济发展新常态,阳光社区在2008年正式启动原村集体资产股份改制工作,先后解决了股份改制中典型的“土地招工”及“超生人员”等11种特殊村民的资格认定问题、独生子女户及二女扎户的奖励问题以及修订《阳光社区集体经济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等等。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巩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紧迫任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此次成立的晋江市青阳街道阳光社区股份经济联合社经过多方共同探讨,通过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股东代表,并表决通过了《晋江市青阳街道阳光社区股份经济联合社章程》。阳光社区股份经济联合社标志着晋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又迈出了坚实一步。

  晋江市副市长李志强总结了第一批试点工作情况,他表示,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仍有一定差距,并指出了下一阶段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他希望各地各部门能勇于担当、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为农民增收开辟新渠道,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新动能!

(晋江新闻网记者_欧阳星 文图)

标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青阳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欧阳星欧阳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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