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南安小伙订婚3天女友“消失” 22万彩礼差点打水漂

www.ijjnews.com   海丝商报  2017-06-27 16:39
  

  结婚是人生大事,南安东田的小伙子阿辉(化名)却因为结婚这件事,被搞得焦头烂额。

  这事要从2015年年初说起,当时阿辉已到适婚年龄,在媒人的介绍下,认识了隔壁村的小美(化名),两人聊了近半年就没再联系。

  事情原本该就此结束。

  但在2016年2月4日,媒人再次发力撮合,小美和阿辉似乎看对眼了。一周后,两家人迅速给他们举行了订婚仪式,并约定在2016年2月17日或18日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同年2月24日按农村风俗举行婚礼。

  阿辉的父母在订婚仪式上,给小美一家送上黄金首饰、聘金、喜糖、烟等彩礼总计22万元。

  眼看婚姻大事就要完成,阿辉内心很是激动,但就在订婚仪式结束后的第三天,他联系不上小美了,心里只能干着急。

  几天后,小美回家了,却提出“双方应该加深了解,不要急着结婚,要再交往一年看看”。而阿辉认为结婚的日子已跟亲朋好友说了,不能随意更改。

  于是,阿辉要求按照之前的约定举行婚礼,但小美就是不答应。阿辉觉得小美有悔婚的表现,随后要求对方归还彩礼。

  不过,小美一家却称只拿了一枚戒指,一些糖果和烟,与阿辉一家说的22万元彩礼相差甚远,阿辉请求村委会和东田司法所介入调解,但都没有结果。

  去年3月14日,阿辉将小美一家人告上南安市法院,并提供了订婚照片、录像光盘等相关证明彩礼的证据。

  南安市法院法官表示,阿辉和小美订立婚约,双方关于结婚的约定虽无法律上的强制力,但阿辉因订立婚约交付彩礼22万元,这种彩礼就其性质而言,实际上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予,现在婚约关系发生变动,必然对阿辉的利益产生实际的影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去年8月,南安市法院判小美返还阿辉彩礼,同时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法院最后酌情确定小美应返还彩礼20万元。

  去年9月,小美一家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去年12月,泉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经过双发协商,阿辉已于近期拿回19万元的彩礼,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据市法院法官介绍,在此案件中,阿辉在送礼金过程中拍下的照片和视频,对他后来的维权起到很关键的作用,如果没有这些影像资料,对于彩礼数额认定就会出现扯不清的情况。

标签:订婚|彩礼
稿源: 海丝商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