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男子本来想泡脚 偷走手机被拘七日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7-06-21 08:42
  

  晋江新闻网6月21日讯 新塘一足浴店男客人见别人手机放在沙发上充电,一时贪心趁没人就将手机偷走。昨日,该男子因涉嫌犯盗窃罪,被晋江警方依法处以拘留七日的处罚。

  小刘在新塘一足浴店上班。日前,她一部魅族手机被盗,价值约1100元。“当日下午2时许,我把手机放在一楼大厅的沙发上充电后进入房间,后来我从房间出来时,发现手机不见了。”小刘说。

  民警调取了足浴店周围监控录像后发现,当天下午2时许,一名男客人进入店内没多久就离开。通过进一步延伸监控后,民警在深沪文化广场将嫌疑人许某抓获。

  许某交代,当日他在新塘一公园游玩累了,就打算到之前去过的足浴店泡脚。不过,当他看到店里面有一手机放在沙发上充电时,他改变了泡脚的主意,趁没人时把手机偷走。

  目前,许某因涉嫌盗窃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

  (记者_胡志法 通讯员_陈雅晴)

标签:盗窃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