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正文

福建兑现涉枪涉爆举报奖励143万

www.ijjnews.com   福建新闻网  2017-06-18 16:00
  

  记者日前从省公安厅了解到,今年初我省开展“打黑恶·缉枪爆”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排查整治涉枪涉爆从业单位5372家,非法矿点277个,可能销售或加工枪爆物品的商业网点、部位8641个,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5017处。共查处涉枪涉爆案件3047起2697人,其中立案查处涉枪涉爆刑事案件973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54人,捣毁窝点261处,收缴烟花爆竹16万余件,仿真枪、管制刀具4万余把。

  据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民警介绍,在部分山区农村,村民们喜好打猎,会自制土枪或非法改装土铳;海边的渔民为捕捞更多的鱼,用黑火药制作用于炸鱼的鱼雷等。

  一些民间传统的游神、祈福等使用的“神铳”“火铳”就需要用到黑火药,这是法律明确禁止使用的。由于黑火药极其敏感,稍有不慎发生爆燃,非但达不到祈求平安的目的,反而给相关参与人员带来危险,甚至可能由于触犯刑法带来牢狱之灾。

  此外,还有在一些城市公园、旅游景点摆摊经营的气枪射击游艺活动。根据法律规定,开办气枪射击游艺活动是要经过公安机关批准的,但目前我省公安机关未批准过此类的气枪游艺活动。因此,在城市公园、旅游景点看到的这些摊点都是非法的。

  警方提示:在今年的“打黑恶·缉枪爆”专项行动中,全省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的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1505条,查实1205条,兑现举报奖励143万余元。如果你发现周边存在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请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福州晚报记者程明陈曦)

标签:涉枪涉爆|举报|奖励
稿源: 福建新闻网  编辑: 吴美斌吴美斌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