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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老汉冒充未婚与“第二春”结婚生子 发妻赴厦起诉他

www.ijjnews.com   厦门日报  2017-05-23 09:25
  

  60岁之前,他在台湾与原配生儿育女;60岁之后,他摇身一变成了多米尼加共和国居民,又在厦门与“第二春”结婚生子。近日,这个享受了近20年齐人之福的男子成了被告,原配诉请法院确认他与大陆女子的重婚婚姻无效。

  来自台湾的老邹与原配邹夫人(化名)均出生于1938年,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上世纪90年代,老邹只身一人来到大陆经商生活,认识了女子小琪(化名),再度坠入爱河。1999年,24岁的小琪为61岁的老邹生下一子。2001年,老邹用多米尼加共和国未婚公民的身份与小琪在厦门市民政局登记结婚。

  今年3月,邹夫人以重婚为由将老邹与小琪双双诉至海沧区法院,要求法院确认二人婚姻关系无效。法官经审理认定,老邹与邹夫人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直至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老邹以多米尼加共和国公民的名义与小琪申请结婚登记,并隐瞒其在台湾已结婚有配偶的事实,在申请书上填写为“未婚”,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所规定的“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属无效婚姻。

  (记者 谭欣妮 通讯员 飞扬)

标签:第二春|重婚
稿源: 厦门日报  编辑: 陈子汉陈子汉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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